世上有一种司机杀人于无形,走过夜路的车友都遇到过,他们用自己低下的素质照亮了黑夜的寂寞。这个群体遍布国道、高速,每次相遇都让人咬牙切齿,他们挑战着道德的底线,法律却对他却束手无策。
在调查“最无法容忍的开车恶习”中,滥用远光仅次强行变道之后。然而车在变道前有章可循,远光则防不胜防。驾驶生涯中,大致遇见过以下几种。
一、明知故犯
明知故犯即是下意识的叛逆,他们从来不会在意法律的约束,更不屑对向车辆频繁切换的灯光提示,就好比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
二、知错能改
这种司机在收到礼貌性的灯光提示后,会关掉远光灯,既然有如此觉悟,为什么不第一时间自觉关掉远光呢?
还有的远光会将灯光暂时关闭片刻,等你过去后立即再开启远光,好像只有在远光状态下,他才能看清前路。
三、稀里糊涂
一般以新手居多,他们大多分不清远光和近光的标识,甚至根本不知道左手的拉杆往前推一下的意义,可能在他们眼里,灯变亮了就是唯一的意义。
四、紧随其后
当后视镜和反光镜突然在光晕中沦陷,后方远光开始全军出击。
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肯定是违法行为,在会车时不关闭远关灯将被处罚100元并扣1分。遗憾的是,这样的法规让大街小巷跑满了“流窜犯”。对于此事,各地群众普遍有两点不满。一是司机体验的时间不够长,二是整顿的期限不够久、摊子铺得不够广。
在和远光司机的“礼尚往来”中,老司机们有着不尽相同的办法,于是反击带来的发泄感便成了大家选用不同方法的根源。
“遇到对向远光狗时,我会毫不犹豫打开远光,狭路相逢勇者胜,看谁先认怂!”一个潜伏在评论区的键盘侠愤然写道。
说起安全,在和远光狗的多年反击战中,我已练就一身佛系夜驾技能。俗话说,当不能反抗暴力的时候就要学着享受。至少,可以换一个舒服的姿势……
和远光狗相遇时要先看清前方路况,并减缓车速。在提醒无效且会车时间过长时,可试着打开双闪危险警报灯,给对方传递一个信息——“我真的看不清路了!”
志强兴轿车托运提醒大家:依然无果可在确认后方安全的情况下靠边停车,让对方先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