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办理航空货物托运
1 、 托运航空货物应包装完好,携带发运人有效身份证件,属国家控制或禁运品还应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如属单位发货还应单位出具证明)
2 、 详细填写货物托运书
3 、 对货物进行安全检查、称重
4 、 凭有效单证、证件到上海航空货运中心营业部办理托运(发货)手续;
5 、 交运费后请妥善保管货运单的托运人联;
6 、 若托运国际货物,还应先交海关、商、卫、动、植检验,符合规定后办理托运手续。
二、怎样办理货物提取
1 、 收货人凭货物提取联或到货通知单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提取货物(若由单位收取应一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
2 、 收货人委托他人提取货物时,应凭货运单上的收货人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提取货物
3 、 收货人应到我司指定的提货处办理提货手续,并负清所有应付费用
4 、 收货人应在上海航空货运单和货物提取记录上签字后提取货物
5 、 收货人提取货物时,应当面清点,发现货物有丢失、短少、污染、损坏 或延误到达等情况,请当面向航空快递货运有关部门提出异议
6 、 若收货人提取货物并在上海航空快递单或航空货运单上签字而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按运输合同规定货物已完好交付。
三、包装与标志
1、货物的包装应当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致损坏、散失、渗漏,不致损坏和污染飞机设备或者其它物品。货物的包装要坚固完好、轻便,符合全程运输要求
2、托运人应当在每件货物的外包装上详细注明收货人和托运人的单位、姓名、详细地址和储运要求。
3、托运人应当在每件货物的外包装上粘贴或者拴挂承运人的货物运输标签。
4、托运人使用旧包装时,必须清除原包装上的残留标记和标签。
四、重要与包装尺寸
1、承运人可依据该航线使用的机型以及始发站、中转站、目的站机场的装卸设备、装卸能力确定可以收运的货物的最大重量和包装尺寸。
2、每件货物的外包装长、宽、高尺寸之和不得小于40厘米。
3、货物毛重的计量单位为千克,毛重不足1千克的尾数四舍五入。
4、每份航空货运单的货物毛重不足1千克时,按1千克计算。贵重物品毛重的计量单位为0.1千克,计费重量以0.5千克为单位。
5、轻泡货物按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千克计算。
四、托运贵重物品时,应注意些什么?
1 、 贵重物品应当用坚固、严密的包装箱包装,外加“ # ”字型金属包装带,接缝处必须有封条标志。
2 、 托运人托运贵重物品应预先订妥航班、日期。
五、“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什么?
“有效身份证件”是指收货人提取货物时必须出示的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军人证、户口簿等。 |